关于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

发布者: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0-06-22浏览次数:5217

各位同学:
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《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皖教秘财【2020】66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我校2019-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住宿费退费依据及标准

根据皖教秘财【2020】66号文件精神,对于我校已经收取的住宿费,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,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进行结算,按月计退未住宿而剩余的住宿费。具体退费办法为: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,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、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、一个月按30天计算,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,退还1个月住宿费,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。我校住宿费收费标准:四人间1000元/人.年,六人间800元/人.年。

根据文件精神,本学期不返校的学生,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(共计5个月);本学期返校的,住宿累计天数超过30天的不到60天的,收取一个月住宿费,退4个月住宿费。累计未超过30天,退5个月住宿费。

住四人间学生,若本学期未住宿的按每人500元计退;住六人间学生,若本学期未住宿的按每人400元退。欠费同学扣除欠费后退还住宿费。

    二、退费方式

我校将根据文件要求,依据学生本人住宿和交费情况,将住宿费退还到与本人一卡通对应的农行卡上,请同学们务必在收到住宿费退费以前,确保不要注销农行卡。

特此通知

  

 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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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22日